2012年7月,深圳市民宗局与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联合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成立后,深圳市法援处每周派出两名熟悉少数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的律师到该站值班,民宗局在收到少数民族同胞的涉法问题情况反映后,会就其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进行商议,律师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如果有些案件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且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则交由深圳市法援处受理,法援处会派出律师免费为少数民族同胞出庭参加诉讼。
去年以来,深圳市各区及部分街道也相继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网络。
在深圳市法援处主任曹伟杰的眼里,李渊不仅在法援工作中负责任、有耐心,还是一名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门儿清”的法律人,哪些民族忌讳什么、看重什么,李渊都了如指掌。因而,李渊总是第一个站出来为少数民族受援者提供法律服务。
“早前,自己对少数民族方面就很感兴趣,有一定的了解,现在由于工作需要,所以了解的越来越多。了解到他们的风俗习惯,使他们得到充分尊重,他们会觉得很踏实、安心,也凸显出我们的专业化服务。”李渊如是说。
在为少数民族受援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李渊还在阿訇的支持下,经常出现在少数民族人群集中的场合进行普法活动。
截至2016年2月底,该工作站共接受少数民族群众法律咨询1200人次,办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80宗,为少数民族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万元。其中,80%的案件李渊都参与其中。2014年12月,因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方面的卓越贡献,李渊还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渊说,因为热爱,所以自己愿意投入更多精力在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上来,尽可能多的帮助少数民族受援者,能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觉自己的工作才有价值、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