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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万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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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房屋租赁中介费怎么开票

添加时间:2023年7月5日 来源: 深圳二手房律师   http://www.esfszls.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二手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中介机构是以买卖双方差价赚取营业利润的机构。在房屋买卖这块大家是否知道有哪些中介的陷阱,又应该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呢下面就由为大家整理有关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以及应该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有哪些中介陷阱

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

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

3、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

4、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

5、虚夸,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

6、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代理,中介公司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

7、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反悔,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

二、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

将手中的二手房卖出一个好价钱是许多业主的愿望,但许多不法中介会利用多数卖房者缺少交易经验的特点布下陷阱,大家在出售房屋时一定要注意防范。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许多业主早已经对“现金收房”有所提防,加强了防范意识,于是许多不法中介便想出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把戏继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再转手高价出售,业主不仅拿不到多出的出售房款,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这些黑中介担负着巨大的。一旦该套房屋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况或是由于非法出租而出现纠纷,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首先就会找业主本人而不是中介公司。

提示:

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业主,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不管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谋取暴利。

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仅仅是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

陷阱二:霸王条款

许多不法中介利用业主法律知识不全面的特点,在与业主签订《房屋销售代理协议》的时候,故意在协议中隐蔽设置霸王条款。

提示:

正规的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分别作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和业主的违约等。正规代理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对等的。

陷阱三:暗箱操作

有的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代理协议”之后,便进入暗箱操作阶段了,不论是看房、谈价、谈合同,所有的一切都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背地进行。在这种不透明的交易过程中,不法中介将房屋标出高价,在出售之后暗中将差价放进自己的腰包。由于代理协议中并未指出业主与购房者见面谈价签订合同等事宜,因此不法中介便利用这种代理关系中“买卖双方不见面”的特殊条件获取高额差价。

提示: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之中,透明交易至关重要。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等。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

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虚夸,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房屋租赁中介费怎么开票

一、房屋租赁中介费怎么开票

1、办理地点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者个人出租房屋税款代征点。

2、办理材料代开发票申请表、租客身份证、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其中,承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

3、办理流程经办人前往街道办事处或地税局提交代开发票所需材料;经办人填写《北京市地区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工作人员开具《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

4、经办人缴纳税款关于办理发票材料,北京市各区情况不同,具体情况需要咨询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或者街道办事处。

二、房屋租赁中介的义务有什么

1、房屋中介要为购房者提供合适的房源,并回答购房者咨询的问题。

2、在给购房者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要保证不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为好多的中介机构的职员因为过错给客户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不能够以任何的借口推脱。更不能以开除员工为借口而推脱本应该承担的损失。

3、中介公司应该给顾客提供真实的信息。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首先我们在选好中介公司之前,不要立马与该公司签合同。买卖房屋的人员应该认真阅读里面的内容,了解清楚,不要着急的签字,以防掉入合同的陷阱。好多的中介公司在您进去咨询的时候就递给你合同催着您签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更应该了解清楚里面的内容。

4、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5、在二手房屋中介在拿到中介费用之后,就应该给买卖房屋人员提供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如果私自增加金额,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的。还要给对方提供各类的票据原件。

要是自己缴纳了中介费,但是遇到房中介不开票等等的情况,损害了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租客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积极维权。对于房屋租赁中介费开票的内容或是租房找中介怎么做,但自己的确需要律师的帮助,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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