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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万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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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

添加时间:2023年7月5日 来源: 深圳二手房律师   http://www.esfszls.com/

 谢万扬律师,深圳二手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深亚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现代我国的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早已不是上个世纪的落后状况了,正是由于现代经济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是飞速的发展了,所以对于土地的需求拆迁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拆迁过程中的租赁合同纠纷与一般意义上的租赁合同纠纷区别在于,出租方提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的目的并非由于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产生了纠纷,而是企图通过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达到解除租赁合同之目的,从而降低或者免除对承租方的拆迁安置补偿。

  出租方一般会用以下三个理由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第一,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在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当中,一般都会有对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的约定,比如每月10日之前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等类似的约定。因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因为拆迁开始之后,出租方一般会要求终止履行合同,租金问题到拆迁补偿款下来之后一并结算,这种情况下,是出租方要支付给承租方大额的拆迁安置补偿,小额的租金问题就显得很不重要了,承租方往往忽略了还有租赁合同的存在。在最后双方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出租方就会以未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而之前出租方不要求支付租金的行为往往是口头约定,承租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因为,往往在诉讼过程当中陷于被动。

  第二,由于拆迁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法定解除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第三,擅自转租,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依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如果租赁的房屋或者土地比较大,为了分担租金压力,获取收益,一般会进行再转租,而出租方只要收到了应有的租金,也认可转租的行为,但是一般没有书面的同意意见。在纠纷产生之后,出租方往往否认知道转租的事实,主张转租未经过其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而出租方认可转租行为往往也是口头认定,承租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事实,因为,在诉讼过程当中也显得很被动。

  承租方对于上述三大解除租赁合同的事实和理由,如何有理有据地应对呢

  第一,寻找不支付租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第二,是否为合法程序的拆迁,是否为不可抗力。

  第三,寻找出租方认可转租的证据和丧失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

  二、租赁协议特征

  1.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一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

  2. 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 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并没有取得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4. 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即一般就不动产的租赁而言,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三、租赁协议形式

  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规定,我国租赁合同的形式为:

  1. 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拆迁本应该是一件好事,毕竟是会让老百姓获益的,所以我们要积极的配合相关公务人员的工作。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拆迁的情况也是在不断的发生。就这样衍生出了很多的拆迁房。那么当我们想要去购买这些拆迁房的时候,我们要怎么做才可以避开这个冻结期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

  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确认房屋拆迁后可就地回迁;

  2、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对于产权房而言,如果确认房屋即将;冻结;,可先签订一个协议,并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对于房票子房,除签订一个协议外,还需要产权单位出具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

  3、及时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保留好房屋评估单和产权证注销证明的原件等资料,如遇拆迁冻结产权证无法办理更名,需同原房主和开发商三方再行拟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才能领取房屋调配单。

  二、拆迁冻结的最长时限是多久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因此,最长可冻结三年,重点看看有没有取得拆迁证。

  三、房屋拆迁补偿程序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裁决拆迁。

  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相关内容。购买拆迁房的时候,大家只要在房屋进行拆迁冻结之前做好过户手续,那么一般是可以避开这个冻结期的。所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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